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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反思父亲带11岁孩子骑行孩子摔倒遭汽车碾压身亡涉事司机能免责吗?父亲呢

时间:2025-05-29阅读数:96

  我在网上看了很多相关的报道,从目前大家整理的信息来看,这件事情真的不仅仅是孩子父亲监护不力导致交通意外这么简单。

  我这么说,其实是比较委婉了,毕竟他承受了丧子之痛,我也不好意思说太重。但从一些平台上的爆料来看,孩子父亲有很大问题:

  首先,他一直带娃这么骑车还拍视频,占机动车道抱团高速骑行。而且速度特别快,从新闻视频来看,已经是37.2km/h了,大家如果骑过电瓶车就知道,这个速度是相当快的,如果发生意外,很难反应过来。

  这位父亲经常这么带着娃跟着自己的骑车团队一起骑车,经常占用机动车道,确实很危险。本次事故疑似孩子在高速骑行下跟不上父亲的速度,比较疲惫导致摔倒,正好机动车道对向行驶车辆开过来不及避让。

  其次,曾有网友劝阻,说这样不安全,却被他怒怼。这充分说明他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危险性。从心理层面就已经放松了对孩子的监护。

  对了,网传小男孩只有11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。

  网传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在一条双向双车道的乡间小路,事发时涉事父子一前一后跟随大部队在马路上骑行,通过现场视频不难发现涉事父子骑行的速度是非常快的,而在他们骑行的对向车道就是疾驰的汽车,双方车道既没有护栏也没有任何隔离措施,有的只是一条白色实线。事故发生一瞬间,骑行的孩子突然倒地并摔过了白色实线,此时肇事车辆已经来不及刹车了。

  这种情况下,如果没有别的其他诸如酒驾、疲劳驾驶之类的因素,大概率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,属于交通意外。

  视野范围内,如果观察到有非机动车,即使是占道或者逆行,机动车都需要减速避让,这个考驾照的安全文明驾驶部分大家都考过。

  司机没有大老远就减速的话,大概率要判个次要责任。即使是无过错,根据交规,还是要承担不超过10%的赔偿责任。

  网传孩子父亲跟骑行团队因为悲愤,对司机进行了殴打。其实如果是大家整理的情况,司机并没有特别大的主管过错,这种殴打是不应该的。司机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,受伤严重的话,还可以上升到刑事责任。

  我们其实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的一些骑行团和暴走团,总有些别扭。他们仗着自己人多,又仗着是行人,跟车辆比起来是,就觉得自己有了“金钟罩”,没人敢惹。但总有意外,主观上大家都避让,不愿发生交通事故,可本次新闻这种意外事件呢?有时候事情无法掌控,还是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。

  这里要注意一个细节,如果司机虽然是正常驾驶,但在事故发生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却没有做出反应,在可以避免事故的情况下没有尽力避免事故发生,这个司机应该被认定为没有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,是有责任的。这时司机应该按照责任划分来承担相应民事甚至刑事责任。

  如果事发突然,没有给司机反应时间,或者在反应时间内无法做出合理的避让动作,那么司机就应该被认定为完全无责的。

  (二)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
  不过,由于死者是一个11岁的孩子,计算损失应该不会太大,10%以内的赔偿额也不会太多,正常情况下交强险和商业险应该足够覆盖了。

  我本人也是骑行爱好者,在我孩子小学毕业那年暑假(已满12周岁)曾经带孩子进行数百公里的长途骑行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。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。

  我在骑行之前,就向反复向孩子强调必须靠右边行驶,并且在复杂、危险的路段必须慢行或者停车等待。并且在长途骑行之前,先在城市安全路段训练孩子正常的骑行习惯,上路后我本人则在孩子后面骑行,时刻观察行车环境并监督提醒孩子以安全的方法骑行。

  周密准备,严守法规,时刻监督提醒。所以虽然我与孩子骑行总长已经达到数千公里,但从遇到过任何危险状况。

  这起事故中,孩子的悲剧就起源于没有靠右行驶,导致摔倒后被对向车辆碾压,孩子父亲具有不可原谅的重大失误,最重要的有三条:

  我作为一年成年人,一个骑行老手,都不喜欢跟团骑行,就是因为组团骑行不可控因素多,安全性差。这位父亲,怎么敢的呀?

  组团骑行一方面是因为车辆多,扎堆骑行极易阻碍交通,影响交通安全。另一方面,每个骑手的习惯不同,裹挟在队伍中往往导致无法及时对异常情况作出正确反应。这次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团队骑行速度过快导致孩子失控摔跤的。

  如果单独骑行,孩子父亲可以让孩子骑慢一点,安全第一。但组团骑行的话,如果不想掉队,就必须快骑跟上,这对一个11岁的孩子无疑意味着巨大的危险。

  户外骑行本身不是坏事,但如果家长们缺少足够的知识储备和安全意识,缺少对法律法规的尊重,建议还是放弃吧。

  基于以上事实去判定双方责任的话,主要取决于机动车司机是否酒驾、毒驾以及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合理措施,如果机动车司机存在酒驾、毒驾或者未采取合理措施,则司机需承担主要责任;如司机不存在酒驾、毒驾且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合理措施,则司机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(也可以叫人道主义责任);

  至于孩子父亲的责任和机动车司机关系不大,鉴于孩子父亲带未满12周岁孩童参加骑行团且在网友警告后依然一意孤行,孩子父亲未尽到监护责任,严重情况下需要负刑事责任。

  现在越来越多的暴走团、骑行团不顾交通规则肆意穿行于车流之中,这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,还是希望交通管理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,对骑行团、暴走团予以限定和规范起来,减少事故的发生率。

  在这种悲剧性的事件中,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。根据提供的信息,我们了解到以下几个要点:

  如果涉事司机遵守了交通规则,且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合理措施(比如紧急刹车),但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,则司机可能不会被视为有过错。

  另一方面,如果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(如超速驾驶、酒驾等),或者未能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,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司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,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,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。如果孩子的父亲允许11岁的孩子骑行上路,那么他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。

  如果孩子父亲没有尽到监护职责,比如没有确保孩子的安全,没有正确指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等,那么他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

  涉事司机:司机是否能免责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。如果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,并且在事故中采取了合理的应急措施,那么他可能不会被认为有过错。但是,如果司机的行为被认为是过失,那么他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孩子父亲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父母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。如果孩子父亲未能履行监护义务,比如允许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上路,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行政责任。此外,如果孩子父亲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过失,那么他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。

  悲剧发生后,引发网络热议,舆论一边倒的指责孩子的父亲,法律专家、学者等都发声,从法律学、交通法、民法典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,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,更多的是家庭教育的思考。

  最大的受害者,自然是11岁的孩子,在父亲爱好下被强制的灌输了骑行爱好,进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。其次是轿车车主,无论是法律或是道德,都面临着赔偿,甚至一辈子都活在阴影中。最后是家庭,养育一个孩子,要花多少的情感和成本,丧子之痛,其母是最悲伤的人。

  不管是民法典或是交通法规,涉事司机都不可能免责,至于在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,要交通执法部门给予答案,网民应理性的对待,不益站在任何角度去判定或是制造舆论。

  这次骑行的组织者,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其父,都应负有相应的责任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。如果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件事,就应该依法依规,至于这位父亲之前网络上被人提示反怼网友之类的,只能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或道德层面去指责他没有尽到责任,或是疏忽了这样的法律法规。

  通过这个事件可以看出,中国的大多数家庭教育,都存在着绑架行为,父母强行的让子女去按照他们的意念生活。比如说学习,父母会给孩子制定一个标准,考多少分,中学高中是什么学校,甚至大学是什么专业,在上幼儿院就已经计划周密了,爱好也一样,孩子没有选择的权利,就相当于傀儡。在这种家庭教育的影响下,孩子的成长是畸形的,他们在完成父母的梦想,而非本人梦想。

  这和当前整个社会的教育有着莫大的关系。人们都在竞争,工作、生活、家庭,在物质主义中自然形成了一种攀比,亲人之间、同学之间、同事之间,无时不存在着竞争关系,人们在麻木中度过,没有了信仰,没有民族情怀,个个变得自私自利。这是一种病毒,一代传一代,导致很多家庭的孩子从小就建立了一种畸形的愿望,要懂算计,要懂利益,要懂世间百态。

  我们在同情这位可怜的孩子的同时,也请审视一下自己的家庭,是否强行把爱好加在了孩子身上,是否给他们灌输了不利于成长的思想,是否让孩子活成了傀儡。

事件反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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